繼三生制藥與輝瑞達成最高超60億美元的全球獨家開發權協議,并創下國產創新藥對外授權紀錄后,5月30日,石藥集團再傳捷報:其表皮生長因子受體抗體藥物偶聯物(EGFR-ADC)等若干產品有望達成三項潛在BD(商務拓展)合作,潛在交易總額接近50億美元。
這是國產創新藥蓬勃發展的縮影。伴隨著國內創新藥屢屢達成“天價授權交易”、恒瑞醫藥等藥企登陸港交所布局“A+H”兩地上市、超70項原創性研究成果亮相2025年美國臨床腫瘤學會(ASCO)年會等,國內創新藥企發力海外市場各顯身手、大放異彩。
上海市衛生和健康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認為,中國藥企的出海浪潮是技術突破、資本驅動和全球產業格局共同作用的結果。當前,中國創新藥license-out(對外授權)交易總體已呈現爆發態勢,印證了中國創新藥企在全球醫藥產業中的競爭力和吸引力持續增強。
創新藥出海成績亮眼
5月20日,中國生物醫藥行業迎來歷史性時刻。三生制藥宣布與全球藥企巨頭輝瑞達成許可協議,將自研的PD-1/VEGF雙特異性抗體SSGJ-707,除中國內地之外的全球獨家開發、生產、商業化權利授予輝瑞。
該筆交易以12.5億美元首付款(約90億元人民幣)以及超60億美元(430億元人民幣)的潛在交易總額,一舉刷新中國創新藥出海首付款和總金額的兩項紀錄。
出海是近年來國內生物醫藥行業最受關注的話題之一,license-out模式則成為中國創新藥出海的主要引擎。這一模式的背后,代表著一筆筆不斷刷新紀錄的授權交易、跨國藥企的認可、國內創新藥企研發能力的不斷提高。
醫藥魔方數據顯示,2024年我國藥企共完成94筆license-out交易,總交易金額高達519億美元,同比增長26%。其中,首付款41億美元,同比上漲16%。
這一火熱態勢也延續至2025年。2025年第一季度,中國創新藥license-out交易已有41起,總金額達369.29億美元,僅3個月就接近2023年全年水平,并已超過2024年上半年的交易總額。恒瑞醫藥、信達生物、和鉑醫藥等藥企都在上半年宣布與海外藥企達成授權合作。
值得一提的是,創新藥出海成果正逐漸兌現在相關藥企的財務表現上。多家創新藥企2025年年報顯示,通過license-out獲得的首付款,助力其當期收入實現增長。
以恒瑞醫藥為例,公司2024年全年實現營業收入279.85億元、歸母凈利潤63.37億元,營收、凈利均創新高。恒瑞醫藥表示,公司收到德國MerckHealthcare1.6億歐元對外許可首付款,以及美國Kailera Therapeutics1億美元對外許可首付款等許可合作對價,推動利潤增加。
“當前,國內生物醫藥企業出海已經由‘選擇題’變為了‘必答題’,穩步推進國際化已成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戰略。”恒瑞醫藥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
多因素驅動創新藥出海
國內創新藥企爭相出海是技術突破、資本驅動、全球產業格局變化等多方因素交織的結果。
國內創新藥企技術實力的持續突破。據統計,2015年至2024年,本土企業活躍創新藥管線從數百個激增至3575個,首次登頂全球;First-in-Class(全球首創)藥物從2015年的9個增至2024年的120個,占比突破30%。
“中國創新藥企在雙抗、ADC等領域已形成一定的技術突破,在研發進展上處于全球領先位置。”金春林表示,邁威生物、映恩生物、復宏漢霖等藥企布局的ADC管線進展均位居前列。
中國藥企持續加碼研發也離不開我國創新藥政策的不斷完善和優化。從2015年實施新藥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到2025年政府工作報告再次提及“創新藥”,并首次提出“制定創新藥目錄”,多地相繼出臺創新藥扶持文件。近年來,我國持續加大對國產創新藥的支持力度。
在國內創新藥市場定價偏低的情況下,出售海外權益不僅可以獲取資金活水,還可以挖掘更多的全球價值,使得出海逐漸成為創新藥企的共識。
此外,跨國藥企普遍面臨較大的“專利懸崖”問題。強生、羅氏、默沙東、BMS等跨國藥企的眾多重磅產品都行至專利到期的節點,即將在2030年前迎來專利到期,亟須通過BD交易來獲取創新藥管線,補充自身產品線,換取未來的現金流。
“中國藥企在研發效率和成本方面都具有優勢,從組建研發團隊到新藥臨床試驗申請(IND)、審批的平均周期比歐美要短、人力成本不到其一半,臨床資源非常豐富、患者招募速度也快,因此跨國藥企青睞來中國收購一些創新藥資產。”金春林表示。
據DealForma相關數據,2024年,跨國藥企引進的創新藥候選分子中大約有31%來自中國,中國正成為全球生物科技創新源頭之一。
理性看待創新藥企“賣青苗”
“賣青苗”是業界對創新藥BD交易的一種形象比喻,意指國內Biotech(生物科技)公司在技術研究進展到一定程度時,由于缺乏資金等相關支持,不得已將現有開發成果轉讓給跨國藥企,將未來的收益換取成當期現金的行為,類似于農民在莊稼成熟前就把青苗賣掉。
“與跨國藥企開展BD交易是強強聯合的正常市場行為、雙贏選擇。對外合作可以學習更多海外企業的先進經驗,提升自己的研發能力,不應該害怕臨床初期的‘青苗’賣出。”針對國產創新藥企“賣青苗”引發的爭議,有國內頭部創新藥公司高管表示。
“賣青苗”是否會導致中國創新藥資產的流失,將不利于國內生物醫藥行業的長遠健康發展?
記者多方采訪了解到,目前,大多數的創新藥企對外授權協議都有一個共同特點,即“大中華區除外”。這意味著,跨國藥企僅獲得相關創新藥產品海外市場的開發、生產、商業化權利,而大中華區的相關權益仍由中國創新藥企保留,中國創新藥資產流失的說法有失偏頗。
“如果一家Biotech公司真正擁有創新能力,適時出售一些早期項目,通過‘賣青苗’吸引必要的資金回流支持繼續研發,其未來創新的能力并不會受影響。”上述創新藥公司高管向記者表示。
針對這一觀點,金春林表示,目前,很多國內Biotech公司并不具備自己把產品推向國際市場的能力,包括全球開展臨床試驗、國外注冊審批、海外商業化銷售等能力。有跨國藥企的加持,能夠幫助這些公司加速進入歐美市場,不失為企業解決融資困境、實現全球化的有效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