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代理企業及經營企業:
為提升我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藥品數據質量,藥品醫保編碼需常態化更新,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藥品醫保編碼更新時限要求。
國家醫保信息業務編碼標準數據庫動態維護網站發布更新公告后的15個工作日內,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及代理企業須更新我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已失效的藥品醫保編碼。
二、藥品醫保編碼更新路徑。
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及代理企業進入我省藥品招標管理系統的“日常申報->其他事項申請”模塊,選擇“新增變更申請”,變更事項選擇“藥品編碼變更”。
已失效的藥品醫保編碼(詳見附件1)及仍未在我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匹配藥品醫保編碼的產品(詳見附件2),請相關企業盡快申請變更,否則擬于暫停掛網處理。
三、擬更新、新增及禁用重復藥品醫保編碼。
中心擬更新、新增及禁用重復的藥品醫保編碼(詳見附件3),如相關企業對公示結果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2025年5月23日至5月27日)掃描上傳申投訴材料(詳見附件4、5,申投訴登記表還需上傳word版本)至中心郵箱(ahyycg@126.com),郵件標題格式為“更新/新增/重復藥品醫保編碼+企業名稱”。
四、藥品醫保編碼查詢路徑。
藥品經營企業進入我省藥品交易結算系統的“目錄管理->配送目錄查詢”模塊,可導出本企業配送的藥品目錄,通過流水碼定期更新本企業信息系統的藥品醫保編碼。
安徽省醫藥價格和集中采購中心
2025年5月23日